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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8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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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勞動基準法》一例一休之規範

法源依據:勞基法第 36 條

適用對象:全體勞工

計算方式:例假日的用意為「勞工連續出勤應以 6 日為限」,因此以 7 日為一個循環,每 7 日中應有 1 日為例假日(對於月薪制員工而言,通常是指「週日」,但勞資雙方可共同約定)。

 

支薪與否:全薪

 

加班規定:例假日基本上雇主是不可要求勞工上班的,除了根據勞基法第 40 條,因「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」,雇主認為有繼續工作的必要時,可以終止勞工的假期(種類為例假日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、特休)病要求出勤,但須給予加倍的工資以及事後的補假休息,且需要在事後 24 小時內,向主管機關報備。若非前述的特殊情況但是雇主要求勞工出勤,雇主已違反勞基法,且仍應發給員工加倍的出勤薪資。

 

加班費計算:月薪制、時薪制的勞工計算方法不同,以下將詳細介紹,也可以直接點擊前往了解 ► 月薪制、時薪制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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